达川区中医医院办公楼顶发光字工程项目比选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6-19 02:26:15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浏览:5366
本比选项目为(达川区中医医院办公楼顶发光字安装制作项目),比选人为达川区中医医院。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,资金已落实。
1.比选项目基本情况
1.1比选范围:LED发光字钢架基础、LED穿孔发光字、电气电路设施的安装制作等。
1.2最高限价:5.8万元。
1.3服务质量要求:达到相关行业标准、规范及比选文件、合同规定。
2.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
2.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公司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无不良记录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;
2.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,2016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。
2.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比选文件的获取
3.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: 2018  6 19日至 2018  621 日,每日上午 9  00 分至下午 17  00 分(北京时间,下同)。
3.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:达川区中医医院11楼领取比选文件,领取比选文件的企业需携带以下材料:
(1)单位介绍信;
(2)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
(3)有效的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均需携带原件);
注:以上资料(2)、(3)项收核对原件无误的复印件,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。
3.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。

4.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
4.1  纸质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:递交纸质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月 2117 时 ,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:达川区中医医院11楼会议室
4.2  本项目将于2018 年 6月 229 时 达川区中医医院11楼会议室进行比选,低价中标。
4.3 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,比选人/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比选申请文件:
(1)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;
(2)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;
(3)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。
5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比选公告在《达川区中医医院》官网发布上发布,其他媒介转载无效。
6.联系方式
比 选 人:达川区中医医院    
联 系 人: 王文莉       
电    话:15388389889         
邮    箱:635000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比 选 人:达川区中医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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